山东就《关于将轮胎铸造项目调出“两高”项目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4/29

       近日,山东就《关于将轮胎铸造项目调出“两高”项目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决定将轮胎、铸造项目调出“两高”项目范围,新建轮胎、铸造项目不再执行有关减量或等量替代政策,仍须符合《关于优化轮胎铸造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649号)规定的高端项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建设实施。新建轮胎、铸造项目省级窗口指导权限下放至各市执行,各市要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合理布局产能建设,重点围绕以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布局铸造产能,提高配套供给能力。通过窗口指导的项目,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不新增产能的“两高”行业技术改造项目(不含产线整体拆旧建新、产能整合、异地搬迁)参照执行。积极推动新建轮胎、铸造项目使用清洁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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