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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节选)

2024/7/31

       日前,省委和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目标要求为:“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十六五”整体提升。到2027年,美丽云南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云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以下节选主要内容部分解读如下:

《实施意见》共8部分28节,围绕构建美丽云南建设“1+5+2”的框架体系设置三个板块内容:“1”即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等;“5”即“五美”,围绕涵养生态之美、壮大经济之美、塑造环境之美、建设家园之美、弘扬文化之美,提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云南、打造多领域美丽示范样板、推进宣传引导和全民参与等5方面、22项措施任务;“2”即“健全保障体系、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完善落实体制机制、实施重大工程、健全工作机制等6项保障措施。

(一)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涵养生态之美。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典范,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构筑“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创建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等国家公园。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保障生物生态安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二)加快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壮大经济之美。构建科学有序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一圈一群两翼一带”城镇空间格局,构建“1+5+16+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聚焦“三大经济”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加快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沿边产业园区和口岸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

(三)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七彩云南,塑造环境之美。呵护蓝天白云,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打好柴油货车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保护清水绿岸,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实施长江污染治理“八大行动”,打好重度污染水体脱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守护良田沃土,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聚焦高原湖泊、高原特色农业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强化“一废一库一重”等重点领域及边境地区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

(四)打造多领域美丽示范样板,建设家园之美。共建共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深入挖掘和打响生态绿色、多姿多彩、和谐幸福、开放包容的地域品牌。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大力开展美丽示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塑造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一体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建设美丽城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优集镇、做美村庄、做特民居,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建设各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生态安全的美丽河湖。

(五)推进宣传引导和全民参与,弘扬文化之美。大力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生态文化,推动形成民族文化传承与自然保护互促共进的云南模式。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推动生活方式大转变,发展绿色旅游,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深入实施“光盘行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

(六)健全美丽云南建设保障体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和数字赋能,实施重大工程,服务支撑美丽云南建设。

(七)加强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云南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编制美丽云南建设分领域行动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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