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

2024/10/29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通知中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标:

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区50%以上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内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8年底前,全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长期停产水泥企业复产前应纳入改造计划并按时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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