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印尼盛迈镍业有限公司投建年产4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印尼盛迈镍业有限公司投建年产4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是我委于2022年4月29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备案〔2022〕16号)备案的项目。经研究,现就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印尼盛迈镍业有限公司投建年产4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同意:
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香港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印尼盛迈镍业有限公司19%的股权以19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外方HuayouHoldingSGPtd.Ltd(备注:印尼盛迈镍业有限公司设立授权资本100万美元,实缴100万美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印尼盛迈镍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中方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股70%,外方ExtensionInvestmentPte.Ltd持股30%,变更为:中方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股51%,外方ExtensionInvestmentPte.Ltd持股30%,外方HuayouHoldingSGPtd.Ltd持股19%。
2.项目总投资额35000万美元不变,中方投资额由24500万美元变更为17850万美元,股权占比51%。
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备案〔2022〕16号)执行。
二、如对本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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