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能源电子产业是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融合创新产生并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领域。
《指导意见》旨在依托我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竞争优势,从供给侧入手、在制造端发力、以硬科技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加快推动能源电子各领域技术突破和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基础,《指导意见》提出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从加强供需两端统筹协调、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健全技术创新支撑体系等方面深入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和融合发展。二是从发展先进高效的光伏产品及技术、开发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产品等方面提升供给能力。三是从推动先进产品及技术示范、支持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等方面支持重点终端市场应用。四是从发展面向新能源的关键信息技术、促进智能制造和运维管理等方面推动关键信息技术发展和创新应用。五是从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六是从加快国际合作步伐、深化全球产业链布局等方面着力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为统筹推动现代信息和能源技术、光伏和储能等深度融合,《指导意见》提出三大专项行动,分别侧重发挥太阳能光伏作为新能源生产主力军、新型储能产品作为新能源系统压舱石、关键信息技术作为新能源前进发动机的作用。
一是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光伏材料和设备、智能组件及逆变器、系统和运维的具体发展方向。二是新型储能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锂离子电池、锂电材料及装备、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其他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电池系统集成、检测评价和回收利用、储能系统智能预警安防的具体发展方向。三是能源电子关键信息技术产品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提出光电子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敏感元件及传感类器件、发光二极管、先进计算及系统、数据监测与运行分析系统的具体发展方向。
《指导意见》着眼打好“组合拳”,提出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产业统筹协调。建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协调机制,强化有关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研究机构等加快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公共服务和支撑作用。二是积极加大政策扶持。充分利用相关渠道,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能源电子优质企业。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鼓励银行规范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支持力度。三是优化完善市场环境。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引导社会资本等设立能源电子领域多元化市场化产业投资基金,探索社会资本投资新模式。建立健全能源电子产业企业信用体系。推动完善光伏发电等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制定储能成本补偿机制。四是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能源电子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校加快能源电子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化能源电子领域产教融合,探索创新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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