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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光伏即将爆发!已有两省出台光伏用海管理文件

来源: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2022/10/10    
       “双碳”目标下,我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光伏装机潮。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全国光伏累计光伏349.9GW,成为全国第三大电源。随着光伏电站规模与数量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已成为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海洋光伏相较陆上光伏,不仅可以解决土地问题,还具有天然的环境优势。

  海上光伏将“光伏发电站”从陆地搬到了海上,因海上水面开阔没有遮挡物,日照较长且利用充分(水面反射光),具有可显著提升发电量、土地占用少、易与其它产业相结合等特点。

  截至2022年5月,我国确权海上光伏用海项目共28个,累计确权面积共1658.33公顷。其中,江苏18个,山东4个,浙江3个,辽宁2个,广东1个。浙江省确权面积最大,为770.89公顷。

  9月30日,山东和浙江两省先后发布光伏项目用海规范,对光伏用海问题作出规定。山东省发布《山东省海洋局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对海上光伏项目用海选址、用海方式与用海范围、海域使用论证、用海审批、海域有偿使用、不动产登记用海监管等七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具体来看:光伏项目用海选址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牡蛎礁、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分布区及法律法规、规划明确禁止的海域内建设。光伏方阵原则上应集中布置,进行整体确权,不得以单个方阵或单块光伏板为宗海单元分散确权;当项目出于避让航道、潮汐通道以及其他项目用海等原因,确需分片布置光伏方阵的,方可按实际分布进行分宗确权。沿海各级海域使用审批部门要严守法律政策底线,不得以海域立体分层设权之名,擅自改变海域用途。

  7月15日,据山东省发布的《海上光伏建设工程行动》,山东将打造“环渤海、沿黄海”双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其中“环渤海”基地布局海上光伏场址31个,总装机规模1930万千瓦。“沿黄海”基地,布局海上光伏场址26个,总装机规模2270万千瓦。

  9月3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管理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原则、规划布局、用海控制指标、审批要求、监管要求等5方面意见,部分内容如下:科学规划海上光伏项目布局。各地根据海上光伏规划布局方案,科学规划海上光伏项目。严禁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等海洋生态红线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内布局建设光伏项目。支持在已开发利用的养殖用海等适宜区域开展立体分层设权,推广生态友好型“渔光互补”等立体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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