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湖北省“ppp项目落地年”,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PPP项目落地稳步提升。截至7月底,全省累计新落地PPP项目55个,中标投资额1307.2亿元,居全国第5位,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PPP项目激活民间投资新落地项目全国第五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爬坡过坎、转型攻坚关键期的湖北,稳增长成为事关全局的首要任务。
稳增长,有效投资是“定海神针”。经济新常态下,投资方向、投资结构在调整,融资模式、投资机制在转变。
前七月,民营企业以联合体牵头方或者单独作为社会资本方落地项目25个,占45.5%;投资额577.9亿元,占44.2%。PPP项目加快落地为促进湖北省民间投资回升,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全省投资增速从1至2月的全国第11位、中部第4位,跃升为1至7月的全国第9位、中部第1位。
新落地项目位居全国第5位,靠的是什么?
早谋划。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高质量地推进项目储备库、项目建设库的建设工作。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了全省全领域PPP项目储备库,并对入库项目实施滚动管理。编制了《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PPP落地项目计划》,为促进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抓手。
抓试点。推广了一批典型案例,18个有亮点、有特色、带动性强的PPP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形成带动效应;推进了一批省内试点,11个市、县开展了运用PPP模式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6个传统基础设施领域项目被有关部委确定为试点项目。
健机制。17个市州及大部分县(市、区)均成立了PPP工作领导机构。印发了《湖北省PPP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将对各地PPP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通报考核结果并奖优罚劣。建立了工作情况月报制度。逐月统计各地入库项目、落地项目、签约项目等各项数据,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营造比选赶超的浓厚氛围。
今年新增200个PPP项目落地围绕重点难点抓创新
尽管PPP项目落地在加速,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湖北省仍存在地方政府对PPP工作重视不够、发展理念更新不够、民营资本参与不够、少数政府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下半年,对标全年新增200个PPP项目落地的目标,围绕重点、难点进一步发力。
盯住政策谋发展。创新工作思路,加大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的对接力度,围绕长江大保护、补短板3年“十大工程”、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等策划实施一批PPP项目,重点拓展一批能源、农业、林业、养老、科技、文化项目。
盯住重点抓落实。抓好“两库”建设。认真梳理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市场化程度高、长期合同关系清楚的项目,将其纳入落地项目计划。对长期躺在项目库里不动的“僵尸项目”,坚决予以剔除。根据国家明确的重点领域和方向,结合湖北省补短板十大重点工程、长江经济带融资规划、汉江生态经济带规划、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等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谋划,高质量地推进“两库”建设。
盯住难点抓创新。坚持“问题为导向”,重点探索并出台湖北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相关具体政策措施。以民间投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思路,围绕民资参与PPP的瓶颈和障碍,提出具体意见和举措,努力推动形成PPP项目中民间资本参与或控股成为主流。同时,抓好PPP优质资产盘活,实现PPP项目建设“增量和存量”相结合。
围绕PPP项目做好服务防范风险把好关
组织开展“省PPP专家系列行”活动,以省PPP专家库各领域专家为主体成立数个团队,分赴全省各地,针对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开展免费咨询服务,为项目把脉问诊。对各地PPP项目入库、项目落地和重大工作情况进行月度上报、季度通报、年底考核。对落地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予以奖励,在项目前期费、奖补资金上给予优先支持。
PPP项目热潮中仍然需要冷静思考。湖北省将继续严格规范推进PPP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对融资平台、产业引导资金等规范管理,防止“假PPP项目”成为政府负债和融资的工具;建立PPP项目支出责任统计监测制度,对本地区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做到心中有数;加强PPP后评价工作,筹划建立全省PPP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系统,促进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估。
省财政厅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入库规模翻番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及财政部工作部署,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扎实推进PPP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公共服务领域PPP储备项目689个,投资规模9167.46亿元,其中已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274个,投资规模4211.17亿元。与年初相比,项目入库数和投资规模均实现了翻番。
下一步,湖北省财政厅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及发展规划,推动该省公共服务领域PPP工作取得新进展。
形成做“真”PPP的氛围。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让党政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了解PPP理念、内涵政策要求和操作步骤,防止异化、走偏,防止出现政府兜底、政府回购、名股实债等变相融资问题。
防范风险。对未纳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各地应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不得列入本级PPP项目目录,不得安排政府支出责任。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对接近或超出10%红线地区,进行风险预警,严守PPP项目支出责任“红线”。
加强督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责令整改。整改完成之前,各级财政不得安排财政资金,守住PPP项目规范操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