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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PPP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8-12-28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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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准确把握PPP模式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方面的定位,牢固树立“系统性思维”,统筹兼顾、多措并举,PPP管理机制持续优化,项目质量显著提升。

   江苏省是全国首批PPP试点省份,PPP发展一直走在全国最前列。今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准确把握PPP模式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方面的定位,牢固树立“系统性思维”,统筹兼顾、多措并举,PPP管理机制持续优化,项目质量显著提升,一大批支持转型发展和民生保障项目落地实施,PPP工作连续获得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截至目前,全省PPP入库项目563个,总投资1.12万亿元,涉及市政工程、环境保护、水利、社会保障等17个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307个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6324.64亿元,吸引社会资本5339.31亿元,项目落地率54.53%,项目平均合作年限17年,社会资本股份平均占比84.42%,化解存量债务145.77亿元。

   01 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

   严格项目入库审核。印发《江苏省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建立负面清单,强化PPP项目入库前期工作完善性、“两个论证”严谨性、信息平台规范性审查,所有项目各年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情况均须符合政策规定。项目入库须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征求省级部门意见、召开审查论证会议等程序。截至今年11月底,全年共确定三批98个项目纳入江苏省PPP项目库,入库总投资2356.5亿元。从入库项目特点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两个强制”领域入库项目占比较高,项目运营内容得到有效挖掘,项目使用者付费的比例明显提高。

   持续开展动态管理。江苏省财政厅坚持规范发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市县部门对不再以PPP模式实施、存在不规范操作等因素的存量项目及时清理退库。对存在建设内容、总投资等重大变化的项目及时办理变更调整,项目库数量进一步精简、质量进一步优化。

   精心培育省级试点项目。印发《江苏省PPP试点项目管理工作规则》,从申报确定、备案管理、政策支持等角度明确了省级PPP试点项目操作流程和规范程序,引入多领域专家质询论证、评审复审和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等机制,全方位提升试点项目方案质量。今年已对南京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等21个试点项目进行省级专家质询论证。论证坚持“可行、可融、可落地、可实施、防风险”五大要求,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前期手续完备、实施方案可行、交易边界清晰、运作方式合规、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融资可获得性等关键环节。专家论证结果形成书面意见由项目方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经过专家复审。21个省级试点项目专家累计提出修改完善建议近600条,均被项目方予以吸收采纳,并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有效保障了重大项目的高质量推进。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PPP省级试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给予财政奖补,对于民营资本参与和绿色环保领域的项目,奖补标准分别上浮10%。拓宽奖补资金使用范围,除用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财政支出外,还可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论证、法律顾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课题调研、宣传推介、业务培训等各项PPP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市县财政部门积极性。截至今年11月底,共有23个项目被列为2018年度省级试点项目,获得前期费用补贴1500万元,8个项目获得落地奖补资金6750万元。

   02 守住财政承受能力红线

   江苏省财政厅组织各市县财政部门开展PPP项下财政支出责任专项核查,各地均未出现PPP项下财政承受能力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情况。联合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部分地区开展PPP财政支出责任监督检查,涉及总投资670多亿元。检查聚焦PPP管理重点环节,对当地财政管理现状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体检”。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江苏省财政厅对被检查单位逐个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立查立改、逐条整改,并据此向全省各市县财政部门下发了《关于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要求各市县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着力化解防范。这份通报还要求,各市县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等规定,确保当地所有PPP项目不存在变相兜底、承诺固定回报、社会资本不承担运营责任等违法违规问题,确保PPP项目不存在泛化异化倾向,坚决防范政府隐性债务。

   03 树立PPP管理“系统性思维”

   强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合法合规硬性约束。江苏省财政厅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市县全面建立PPP项目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借助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智力成果,将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作为PPP项目管理和决策重要依据,让合法合规理念嵌入并贯穿PPP财政管理和项目实施全过程;明确了法律顾问应履行的基本职责和项目实施各阶段审核把关要点,要求法律顾问坚持关键节点防控、关键条款防控、关键程序防控,确保所有PPP项目契约履行规范、争议处理规范、程序操作规范,确保项目实施和财政管理全过程健康、稳健、可持续,吸引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更加安心、放心、舒心地参与江苏省PPP项目,为全省PPP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组建专家库为全省PPP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印发《江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家库管理办法》,在财政管理、行业管理、投融资、法律、财务审计、工程咨询和建设运营等领域公开征集PPP专家。要求专家应当具有PPP相关行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执业资格、律师资质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并明确了入库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强化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监督。江苏省财政厅研究并拟定《进一步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的意见》,建立PPP信息工作质量四项惩戒机制。对各市县未按规定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上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填报信息平台项目信息的项目,分别采取提醒、约谈、通报和退库等方式予以惩戒,用信息公开“倒逼”项目始终合法合规。

   建立PPP项目监督检查常态机制。江苏省财政厅树立“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理念,研究并拟定《江苏省PPP项目财政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每年要对当地所有PPP项目按照《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规定对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开展监督检查,聚焦项目前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和项目推进各环节,将检查重点持续聚焦在PPP项目管理的盲点、薄弱点、风险点,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行政处理处罚文书,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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