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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1-04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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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控规》)。《城市副中心控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牢牢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注重生态保护、注重延续历史文脉、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多规合一,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于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副中心控规》有许多创新,对于全国其他大城市新区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把城市副中心打造成北京的重要一翼。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城市副中心建设不是简单地造一个新城,而是要打造一个不一样的和谐宜居之城。要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努力创造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城市副中心质量”。要处理好和中心城区的关系,带动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同时更好加强对中心城区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要处理好与河北雄安新区的关系,做到各有分工、互为促进。要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使城市副中心成为首都一个新地标。

   三、科学构建城市空间布局。顺应自然、尊重规律,遵循中华营城理念、北京建城传统、通州地域文脉,统筹城市副中心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布局,形成“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要突出“一带、一轴”统领城市空间格局的骨架作用,做好大运河沿岸公共空间和公共环境营造,实施六环路入地改造,建设若干民生共享组团和街区,把每个街区都建设成环境优美、服务健全、包容共享的美丽家园,使工作、居住、休闲、交通、教育、医疗等有机衔接,创造良好工作生活条件。

   四、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155平方公里,加上拓展区覆盖通州全区约906平方公里。以舒适宜居为标准,将城市副中心人口密度控制在0.9万人/平方公里以内。到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坚持集约节约发展,科学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设计和统筹利用。严守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等刚性管控边界,严格管控战略留白,为未来预留空间。同时,在通州全区加强城乡统筹,提高城市副中心与拓展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分类引导小城镇特色化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形成城乡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

   五、有序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城市副中心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通过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带动中心城区包括学校、医院等其他相关功能和人口疏解;充分发挥新两翼的疏解承接作用,与河北雄安新区错位发展,推动中心城区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企业总部等向城市副中心搬迁,建设国际化现代商务区;依托大运河文化带等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和旅游新窗口;积极承接吸纳中心城区创新资源,并加强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提高城市副中心综合实力,使城市建设发展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六、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全面增加水绿空间总量,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景观要求,建立全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构建上蓄、中疏、下排的系列分洪体系,保障城市防洪防涝安全,贯通滨水岸线,促进水和城市和谐发展。做好留白增绿这篇大文章,建设大尺度生态绿化,在城市副中心外围预留生态绿带和生态廊道控制区,健全城市副中心绿色空间体系,率先建设好城市绿心,实现森林入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便利的休闲游憩绿色空间。深化“一河三城、一道多点”整体保护格局,构筑全面覆盖、亘古及今的历史文化传承体系,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营造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人文环境,建设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

   七、建设未来没有“城市病”的城区。坚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构建舒适便捷的小街区、密路网的道路体系,加强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之间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交通环境。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国际一流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高标准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城市智能运行模式和治理体系。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优质、公平、均衡的民生服务体系。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住有所居,强化组团中心和家园中心建设,就近满足居民的工作、生活需求,提高本地就业率,实现职住平衡发展。推进老城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实现新老城区深度融合,为老城区复兴注入新活力。

   八、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明确主副空间秩序,形成长安街东延长线规整有序、端正大气的畿辅门户形象,塑造京华风范、运河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城市风貌。加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精心打造好每一个街区、每一栋建筑。追求建筑艺术,体现中国风格、地域风貌,加强主要功能区块、主要景观、主要建筑物的设计。注重城市立体化设计,加强建筑风貌、建设强度、建筑高度、城市色彩、第五立面、城市天际线等各方面管控,塑造富有活力的街道空间,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九、推动城市副中心与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发挥城市副中心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通州区与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促进协同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及合作共建等方式,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向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延伸布局,共同建设潮白河流域大尺度生态绿洲。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引导机制,强化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坚决遏制贴边发展和无序蔓延。

   十、处理好政府规划引领与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和市民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有立有破、有管有放,为市场主体和市民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市场主导的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配置机制,创新城市经营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副中心建设。不搞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实施扁平化、精细化、智慧化城市管理,尽快形成与城市副中心相匹配的城市治理体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人民共享的理念,强化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多方主体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城市管理模式。

   十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是历史性工程,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保持历史耐心,一件一件事去做,一茬接一茬地干,发扬“工匠”精神,精心推进、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不留历史遗憾。《城市副中心控规》是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北京市委和市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合理把握开发节奏,有序推动规划实施。驻北京市的党政军单位要带头遵守规划,支持北京市工作。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以赴把城市副中心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使之成为新时代城市建设发展的典范,成为新时代的精品城市。

   《城市副中心控规》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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