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财政厅官网发布关于广东省2021年第三批PPP项目入库、调整、退库审核情况的通知。
通知称,经审核,同意将五华县琴江新城琴江路、环城大道(东延线)管廊工程PPP项目等3个项目纳入省PPP项目库管理,同意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五华县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湿地公园)PPP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按规定进行调整,同意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退出省PPP项目库管理。
通知指出,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把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依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PPP项目除外)。新上政府付费项目不得打捆、包装为少量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内容无实质关联、使用者付费比例低于10%的,不予入库。
同时,各地要建立PPP项目支出责任预警机制,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对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项目入库,强化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和风险提示功能。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要遵循审慎合理、财政可持续原则确定,不过高或超预期估算,并确保前后口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