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底国务院号召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以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对于政府部门在PPP工作方面的配合和协调问题,一致饱受社会争议。此次联合发文,不仅从国家政策层面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通知的字里行间还凸显出六个方面的理性思维。
一是理性看待PPP的作用。从切实推动PPP模式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引导社会各界对PPP的功能和作用,树立正确的理念和认识,避免短期观念和急功近利的思想,摒弃不切实际的目标,脚踏实地,积极有序的做好这项工作。
二是呼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通知指出要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入手,解决好多头指挥、政出多门的问题,做到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
三是对PPP项目要做好理性决策。通知提出,要从PPP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入手,通过科学决策,选择条件成熟、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而不是为做PPP而做PPP,把PPP当做一个框,许多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往里面装。要对确实能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也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进行选择和加快推进。
四是要坚持政府推广PPP的根本目的。政府实施PPP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政府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率,同时提高项目运营和管理效率。通知指出,要充分挖掘PPP项目的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提高项目收益,最终目的也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政府过度让利、非理性担保或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的变相融资,难免带来政府融资成本的增加,必须解决杜绝。
五是对签约的PPP项目不能放任不管、一签了之。要把对PPP项目的有效监督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对PPP项目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加强项目合同审核与管理,加强成本监督审查。通过成本监督和绩效测评,对社会资本实现有效的激励。
六是营造PPP发展的公平社会环境。通知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PPP项目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甚至有意排挤某些社会资本加入的情况,提出了要实现项目信息的及时发布与投资需求的有效对接,推动市场信息对称和充分公平竞争问题。同时指出要依法及时、充分披露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投标、采购文件、项目合同、工程进展、运营绩效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共利益。
(丁伯康博士系江苏现代咨询董事长、中国城投网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