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PPP模式的应用能够极大地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有效的建立了轨道建设PPP项目的市场化收益机制,同时有利于城市进行点轴式开发以及引导城市空间可持续的发展。
PPP是一种新型的PPP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PPP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PPP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PPP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PPP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PPP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PPP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将PPP机制运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清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边界。譬如,从公共利益出发需要建设什么方面的公用事业PPP项目,这是政府的决策范围;而具体哪些PPP项目更加满足居民的偏好,具有更高的福利效用和经济效益,从而在预算约束的前提下应该被优先安排,则应该由社会资本参与决策。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完善政府主导下的PPP运输保障制度呢?
一、PPP模式要求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投入。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仍将是政府投资的重要领域,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研究编制好发展规划,强化PPP项目前期工作,搞好PPP项目储备,为积极利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加大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创造条件。
二、PPP模式要求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及PPP 项目进行分析预测,结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三年滚动预算,并建立与三年滚动预算相适应的PPP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化预算资金支出结构,年度综合预算和三年滚动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点PPP项目的建设和养护等资金需求。
三、PPP模式要求拓展各级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PPP资金加大对普通公路、内河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的投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各级政府责任明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普通公路、航道投融资长效机制,建设运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事实上,PPP项目的成长期和成熟期难以准确划定,难以确定恰当的租金率,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则还有待于完善。我们期待未来PPP模式在交通领域获得更为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