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创新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为社会资本方投资PPP项目提供了新的退出渠道,并有效地降低了融资成本。同时,可推动政府及社会资本合作方降低金融杠杆,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近日,太平洋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下称“报价系统”)顺利发行,成为国内市场上首单落地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
有业内人士表示,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将为国内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深化发展提供极强的借鉴意义。作为一种创新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为社会资本方投资PPP项目提供了新的退出渠道,并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首次试水资本市场
从我国情况来看,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启动至今已有2年多的时间,资产证券化则从2005年已开始试点实践。2014年底,相关业务规则修订后,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了常态化的发展阶段。虽然资产证券化业务取得了初步发展,但其与PPP的对接仍然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去年12月末,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一方面明确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范围和标准,规定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还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个至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报送给国家发展改革委,这也被市场解读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破冰在即。
作为首单落地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本次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总规模为8.4亿元,采用结构化分层设计,其中优先级8亿元,共分为10档,评级均为AA+;次级0.4亿元。本次专项计划由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并担任特定原始权益人,由作为中介机构的太平洋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并安排交易。基础资产系特定原始权益人新水源公司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在特定期间内因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产生的向付款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收费收益权,污水处理服务费付款方为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申万宏源分析师刘晓宁表示:“现有的PPP项目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现金流极好足以覆盖自身建设的(如水电站、自来水厂等)优质资产,满足资产证券化条件但实际诉求较低;二是没有现金流完全政府付费类项目(如园林、市政建设等),不满足资产证券化条件,除非条件进一步放宽;三是前期需投入资金建设但后期有运营现金流的项目(污水管网、配电网、流域治理等),该类项目具备现金流优势和融资诉求有望成为资产证券化最受益的部分。”
报价系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化水平相对较高,且盈利模式清晰,在PPP项目建设和资产证券化操作上都具备了明显优势。新水源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落地,将为国内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深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意义。
两大核心优势明显
据了解,PPP模式为政府与一家或多家社会资本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投入资本金,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至30%,注册资本外的资金采用由项目公司采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融资时社会资本或社会资本股东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由于PPP模式具备缓解地方债务困境、破解资产荒的优势,因而被当做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不过,这一模式也有亟待改善之处。“PPP项目的周期普遍较长,财政部规定至少为10年。项目在不同阶段涉及不同类型的参与方,资产流动性差是PPP项目签约率低、落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华泰证券分析师鲍荣富表示,通过公开上市、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段能够进一步拓宽PPP融资渠道,增强PPP项目资产流动性。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能助力企业盘活资产、充实现金流。由于公用事业类公司项目具有较好的现金流,新的PPP投资模式为资产证券化提供稳定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可助力盘活存量资产和拓宽增量资金来源。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融资方式,一方面能为社会资本方投资PPP项目提供新的退出渠道,实现基础资产提前变现;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状况。这对于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推动PPP项目具有重要意义。”报价系统上述负责人表示。
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蔡建春主任近日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题培训会议上表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可推动政府及社会资本合作方降低金融杠杆,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鲍荣富表示:“整体来看,今年PPP项目将进入规范发展阶段,预计今年PPP的推进速度或与去年相当,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速维持在18%至20%,但采用PPP形式的基建项目增速将超过20%,未来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将进入加速期。”
落地后还要管理好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后,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标准会变得更为复杂,中介机构及项目方对相关领域未必熟悉,这对市场参与者来说将是一项挑战。因此,需要从项目的范围和标准、运行机制等方面加强监管,使得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在规范中发展。
去年发布的《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PPP资产证券化项目要满足两大条件:一是项目符合条件,包括审批程序合规、合同规范有效、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等;二是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包括“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
在项目工作机制方面,目前证监会与发改委协调相关方共同推动建立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监测、违约处置机制和市场化增信机制,研究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及存续期管理要求,确保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信息披露公开透明,项目有序实施。同时,还要继续加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普及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等相关知识,推动PPP项目相关责任方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合规、风控与管理体系。
此外,以券商为主的市场中介机构还需加强业务合规管理工作。PPP项目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意味着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更加严格地监管和保护投资者。因此,中介机构应当针对PPP项目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专业能力,严格尽职调查程序、强化信息披露、做好基础资产运行和现金流归集的持续管理,尽快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的具体规则和流程。这是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