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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引擎

发布日期:2017-10-30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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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在对古代丝绸之路历史作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共商、共建、共享”为行动指南,核心内涵是再弘扬古代“丝绸之路”精神,再塑就国与国间互利互惠共享发展理念。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的精神,论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应以加强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为着力点,在整体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巨大的背景下,PPP将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地实施的重要引擎。海外PPP业务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风险点和复杂程度远高于国内业务,笔者结合中国建筑海外业务发展实践,提出审慎选择投资国别和切入方式、构建全面战略合作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等顶层设计建议,从源头控制PPP业务风险的初步思考。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有关国家积极响应。

   追溯历史,古丝绸之路是联结古代中国与东西方各国的陆路和海上交通路线的总称,是沟通旧大陆三大洲最重要的国际通道。西汉时,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了以今西安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连通地中海各国的“陆路丝绸之路”;唐宋时期,逐步形成了经联60多个国家的“海上丝绸之路”,并于明初郑和下西洋时发展到巅峰,成为重要海上通道。丝绸之路之所以影响深远,主要因其是互通互惠之路,既是贯通中西方的贸易之路,更是文化传播之路,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文化宗教语言传播和融汇、物种引进,各民族思想、感情和政治交流以及创造人类新文明,均作出了重大贡献,被誉为“推动古代世界历史车轮前进的主轴”。

   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大背景下,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重要倡议,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和发挥的伟大历史作用,通过再弘扬古丝绸之路精神,再塑就互利互惠共享发展理念,使之形成激发世界经济总体更好发展、文化更好融合的重要动力。以这种精神和理念为依托,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中提出,中国将加强与沿线国家分享优质产能、共商项目投资、共建基础设施、共享合作成果,实现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政策沟通、人心相通。

   可见,“一带一路”倡议核心内涵是要以“共商、共建、共享”作为指导原则,以互联互通为基础,实现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大融合大发展。参与“一带一路”,首先要着眼于沿线国家需要什么,而不仅仅是企业自己想做什么,要切实把握“合作”这个要义,通过“共商、共建、共享”,促使双方需求有机契合,真正实现互惠共赢。

   充分理解了“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涵,有利于准确把握海外业务拓展的着力点,并研究分析适合采取的推动方式。

   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着力点是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要想富先修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密不可分。交通发展的好,贸易、航运、物流等行业便会迅速发展,货币流通、政策沟通、文化相通自然水到渠成。所以说, “一带一路”倡议落实的着力点是通过双边或多边区域合作的方式,满足沿线国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速度和质量的旺盛需求,使之切实成为一项符合沿线国家当前和长远利益的有生命力的区域合作计划。

   201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具体提出六类鼓励、五类限制、五类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业务,着重加强对境外投资方向的宏观引导和规范,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从《指导意见》具体内容看,境外投资鼓励五类的第一项即是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此外还包括稳步开展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输出的境外投资,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投资合作等内容。对于五类限制性投资业务,《指导意见》定性为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宏观调控政策不符,强调要引导企业审慎参与,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提示。从《指导意见》出台背景和目的看,国家鼓励开展的是能够带动国内经济发展、符合投资目的国国情和实际需求、有利于互利共赢的实体经济领域境外投资业务。

   应该说,《指导意见》是国家提出的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方略。结合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重点表达的意见,可以看出,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方向和着力点应是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从另一个角度看,境外投资将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式、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方面。

   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均应自觉承担起国家 “一带一路”倡议践行者的责任,将着力点放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并以境外投资作为推进手段。2016年10月召开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六个力量”对国有企业作出了新的历史定位,其中一个力量即是“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对于中央企业而言,不仅是肩负的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也是无上殊荣。中国建筑已将“努力成为中央企业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代表者与领先者”作为前进的目标和动力。

   三、基础设施互连互通的境外投资方式是什么

   “一带一路”倡议,强调“共商、共建、共享”,因而要设身处地,急之所急,想其所想,准确把握各国共性及个性需求与中国自身优势的结合点。

   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投资需求看,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新的研究显示,2016-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超过10.6万亿美元。仅亚洲国家到2020年,年度基础设施投资预计就将达8000亿美元。从沿线国家资金来源看,在金融危机过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资金瓶颈问题还未能取得突破,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传统金融手段所能解决的。在这种情况下,PPP作为既能提供资金支持,又能通过开展投资建设运营全周期合作实现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交融提升,提高基础设施质量和效率,并保持长期稳定性供给的合作模式,必将成为各国推进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要方式。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国家要通过“一带一路”把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积累的智慧、资本、能量带出国门,其中也包括将这些年来在国内PPP大潮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分享出去,同时把国外成熟优秀的PPP运营管理经验引进来,实际国内和国际两个维度共同优化发展。

   从建筑企业走出去实践看,在当前建设资金普遍缺乏的形势下,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的竞争已不再是单纯的价格竞争,企业是否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已成为其能否承揽工程承包业务的关键因素,与金融机构强强联手、以资金优势撬动市场成为必然之选。“一带一路”提出后,亚投行、丝路基金以及各金融机构都加大了对沿线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企业“走出去”,必须强化业务、资本“双轮驱动”,PPP模式势必将成为重要引擎。

   四、防控PPP风险的策略是什么

   “一带一路”覆盖国家较多,各国经济发展程度、政治体制、文化历史、宗教状况千差万别,法律体制健全完善程度各异,除具有与国内业务相同的风险外,更有地缘政治风险、国内政治风险、利率汇率税率通货膨胀率等特殊复杂风险。因此,开展海外PPP业务,既需要有饱满的热情,又要谨慎前行,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应是重中之重。本文仅从如何做好顶层设计角度提出建议。

   (一)发挥主业专长,找准切入点

   国内的实体企业以PPP模式走出去,更多的还是要带动自身主业在国际上做强做大。所以,PPP业务适合首先在已经开展主营业务的国家研究推进。如拟进入新的国别市场,宜首先以主营业务作为切入点,通过一定时间、一定数量的主业实施,熟悉目的国政治经济文化环境、行业惯例、特殊风险,总结积累实践经验,有助于后续结合专业咨询机构建议,更好的认识、识别、有效控制PPP风险。同时,通过“品质保障、价值创造”的核心价值观,扩大知名度、树立品牌,实现“干一个工程、树一个丰碑、交一批朋友、占领一片市场”,提高优化商务条件、获取优质PPP业务的可能性。

   (二)统筹好整体布局,国别研究先行

   进入新的国别市场,特别是拟以PPP这种长期合作模式开展业务,不能盲目冒进,单纯的被一个个零散的项目牵着走,而是应有大局观,提前做好战略布局规划。应以紧跟国家政策导向为基础,聘请各类专业咨询机构,全面评估拟投资目的国(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市场、法律、政策等风险,特别应深入了解投资目的国外商投资合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惯例,细致开展PPP模式专项分析,包括相关法律体系健全程度、政府诚实守信程度、已实施项目类型和特点、存在的问题和特别风险,能否采取有效风险化解措施及风险控制成本等,判断是否适宜采取PPP模式进入及适合采取PPP模式实施的优先领域。在国别研究成熟后,再选择优质项目推进,从源头控制风险。

   (三)建立全面战略合作机制,形成投资合力

   对内而言,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各方面的共同责任,“走出去”后大家就是一家人。相互之间加强沟通合作,加快建立高效可落实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抱团出海,应是发挥PPP模式优势、控制整体投资风险的有力方式。

   1.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形成常规合作机制

   通过探索建立分国家分地区的战略合作联盟,形成分业务类型合作共赢的投资模式,达到全面互利共赢。具体可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中国企业之间,可以根据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不同项目,形成相互补位,或共同拓展,或彼此支持的机制。境外PPP项目,融资能否按时关闭至关重要,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可协商构建不同国别市场合作条件和合作标准的模型,便于目标项目一旦出现即能迅速达成共识。为实现中国企业海外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可研究建立以在投资目的国某一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与领先的金融机构作为牵头人,引领中国企业拓展国别市场的模式。

   2.探索更为灵活便利的合作方式

   中央企业之间,除可采取联合拓展海外业务的方式之外,可以探索打通央企间全产业链优势的途径,形成更全面的海外发展合力。比如,当投资目的国缺乏现金支付能力、需要用资源作为支付对价时,在中央企业之间实现资源互换,包括将投资目的国用于还款的石油、矿产开采权等转换给相应主业中央企业的制度设计、机制安排。比如,一家中央企业需要外汇,而另一家中央企业需要支付更多本地币时,形成相互调剂机制。比如,一家中央企业投资开展的非自身主业类PPP业务,形成与主业中央企业之间的股权互换机制等。

   3.国家相关部委可考虑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给予支持

   对外来看,加强与国际知名金融机构、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建筑运营商,国际投资机构、投资目的国投资者的全面合作势在必行,通过项目合作逐步建立互信机制,不断扩大合作项目范围、领域、国别,既有利于我们汲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又可有效控制和分散风险。

   (四)建立国别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少走弯路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已经开展业务的国别、业务领域、投资项目类型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金融机构也有不同的融资管理实践,有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更是实际参与了投资目的国的PPP业务,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可探讨形成国别风险信息分享机制,促使新进入该国别、拟进入新领域的企业、金融机构少走弯路、少受损失,整体上提高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PPP业务的质量和速度。

   在海外发展PPP业务不会一帆风顺,既要走出去也要引进来。走出去,要把国内PPP模式亮点带出去,把国内优势产能、优质装备和技术标准带出去,同时所有投资、建设、运营、纳税及退出机制都必须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引进来,要把熟悉投资目的国投资环境的中介机构、当地知名建筑运营企业、国际金融机构,要把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引入到项目中来,把国外成熟PPP管理经验带回国内来,实现多维度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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