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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支持PPP社会资本方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微言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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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以下方面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一是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

   二是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

   三是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

   四是对企业家财产被征收征用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前述要求,无疑为在政企合作里犹豫徘徊中的社会资本带来了福音。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的失信行为,成为困扰社会资本开展政企合作的核心问题。据公开媒体报道,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政府有400多个,日前闹的沸沸扬扬的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公开控诉黑龙江亚布力管委会事件,足可见社会资本尤其是其中的民营企业在与政府合作中的无奈与失望。

   最高人民法院在当前背景下,出台该《通知》无疑是给在无奈和失望中的社会资本站台打CALL,也是落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更为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司法机构是社会资本利益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为社会资本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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