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开发是最适合做PPP的(因我国政策限制,此类项目数量相对较少);其次是基础设施,因为通过自身运营,可以收回投资并实现利润,而且建设工程是为提供运营服务做前提的,即重运营并能通过运营产生市场收入的项目最适合。总的来说,国内以下领域目前均适合采用PPP模式,且正在实践和验证。
(1)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地铁、轻轨、有轨电车、隧道、港口、码头、机场、河道治理、水利工程、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
(2)公用事业项目,包括学校、医疗、养老院、博物馆、体育场馆、活动中心、安居工程、文化园区、监狱等。
不适合采用PPP模式项目的特性:项目特性不确定,预期的服务质量不确定,项目要求难以明确,项目风险难以划分,项目保密性需求高等,比如空中管制、研发、国防、监狱核心服务等,以及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比如我国的高速路。
表1列举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PPP适用范围的相关规定。
表1 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 PPP适用范围的规定
资料来源:①《東埔寨王国关于BOT合同的法规》
②《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
③(PPP简要指引》(An Introductory Guide to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④《PPP手册》《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Handbook》
本读书笔记摘抄自:王盈盈,冯珂,王守清.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PPP):实务问答1000例[M]. 20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