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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性PPP必须具备自我融资功能

发布日期:2019-01-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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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种创新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供给方式,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近年来在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得到广泛的运用。作为PPP创新实践的开发性PPP,正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

   “持续推动PPP健康发展和模式创新,统筹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工作,需要综合发挥PPP模式的融资、效率、治理等多重功能,需要重点思考和解决好中央与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以及投资和融资等层面激励相容的问题。”在日前召开的首届开发性PPP论坛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所长彭程表示。

   彭程表示,开发性PPP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为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目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以产业开发服务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和城市运营等综合开发服务,社会资本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和显著风险,投资回报与绩效挂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强调,开发性PPP就是基于传统PPP模式的一种创新实践,是一种新的分析框架和运作模式,至少在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一是进一步降低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不确定性;二是实现了投资和融资的有机融合,变外循环为内循环,培育了项目的自我造血功能;三是实现从风险分摊到风险对冲的转换,确保多个项目的相互赋能、平衡发展。”刘尚希说。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建设管理系教授王守清也认为:“开发性PPP项目必须具备‘自我造血’即‘自我融资’功能,强调政府投融资规划的重要性,即政府要想清楚上哪些项目、有多少财力、用什么模式、项目的开发时序、项目之间和区域内外的匹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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