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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入了库就是进了“保险箱”?

发布日期:2019-02-21    来源:PPP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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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6日,有关领导在北京大学PPP论坛上作了精彩演讲,引起了业界热议。笔者也认真学习了讲话,从宏观上看讲话有高度有站位,对规范PPP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微观上看,从社会资本和银行的视角,笔者认为还须进一步深入探讨关于“没有一个部门承诺进了平台、项目库就是进了“保险箱”。财政部项目库是信息汇总和公开的平台,不会给任何项目“站台”,不能认为入库就万事大吉。如果以入库作为贷款条件,说明金融机构没有切实承担应尽责任,在给自己找免责理由。今后出现不良和风险,仍然要追究责任。”

   入库清库都不算数,财政不给任何入库项目背书,银行也不应把入库当成贷款条件,责任都在金融机构,出了问题仍然要追责,恐怕这种表述会对金融机构会带来较大的冲击和压力,对PPP项目贷款落地也会带来深远的影响。笔者对此深表忧虑,担心以后PPP项目融资更难了。下面从四个方面分析。

   一、从PPP风险分担的角度

   社会资本和银行不应当承担应由政府承担的风险,比如政府不能按期付费的风险。财政通过了财承和物有所值论证,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对PPP项目进行严格的入库审查和清库排查。因此省级财政部门比起社会资本和银行来更能控制政府付费的风险。把这个风险完全推给银行是不合适的,也容易让银行出于风险厌恶而宁愿选择不参与。

   二、从社会资本角度

   只要在建设期按期保质完工,在运营期内提供了合同约定的公共服务,绩效考核达标,就应该按合同拿到政府可用付费和运维费,政府也应该按照合同契约无条件支付,这是政府推卸不了也不应推卸的责任。

   三、财政部PPP库是规范PPP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抓手,应强化而不应弱化

   以纯政府付费PPP项目为例,只要项目规范的纳入财政部PPP库,并顺利经过清库整顿,足以说明其财承落到实处,财政就应该将政府付费按年纳入预算和纳入中长期规划。笔者赞同该讲话中的一个观点:“PPP项目的责任主体在地方。绝大多数PPP项目由市、县级政府决策,地方政府负主体责任。”按照这个逻辑,对于PPP项目的政府支付责任,即使财政部不背书,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财政也应该和必须要背书。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推动建立地方政府履约风险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付费责任不落空,确保PPP发展行稳致远。

   四、监管政策的反复会动摇PPP各方的合作基础

   如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关系,一般项目所在地银行作为贷款意向行或者牵头行,银企双方本身就缺乏了解,双方感情基础本来就不牢靠,依托PPP合同和PPP库入库项目才建立了合作关系。在经历痛苦的PPP项目入库和清库后,双方好不容易相信了财政对于政府付费的背书,如果一下子推倒重来,双方的互信基础会受到较大影响,也会让金融机构出于风险厌恶不愿提供项目融资,从而造成项目因融资不能而无法落地。

   如果把经济体比作一个人,每一个企业就像人的神经末梢,对外部环境的刺激感觉最敏锐。这次讲话的背景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出台不久,业务普遍认为PPP政策开始回暖的情况下。因此对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对PPP项目的信心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从企业的角度,我们希望政策能“分清主次、讲究顺序、控制节奏、注重力度”。多从源头解决问题,而不是动辄“一刀切”倒逼企业、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来被动调整。实际上这是个非常痛苦的过程,也会带来资源和效率的浪费。举个例子,如果有关部委下一步要出台PPP正负清单,笔者希望这是一个进行增量约束的清单。如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再通过PPP方式实施,不再准予入库,不再招标即可。千万不要直接来个负面清单,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为某一类项目提供贷款。这样简单粗暴的政策看似立竿见影,实则会出现大批存量PPP项目停建停贷甚至烂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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