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些年,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就像个青春期里的少年,对未来抱着无限憧憬,又时常被各种烦恼所困扰,甚至还一度引发“围观”:PPP真是个“熊孩子”吗?该如何引导叛逆期的PPP成长?
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一纸通知,揭开了PPP市场的新一轮“洗牌”。不过从字面上看,《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更像是对行业发展的一次整顿。
强调“依法依规”,是不是意味着PPP市场存在着诸多灰色地带?回顾近年来各地PPP项目进展,就不难找到问题的答案了:在非理性投资冲动下,部分地方仓促上马了一批PPP“形象工程”,因缺乏透明规范的流程,不少项目成了烂尾工程,不仅钱打了水漂,还形成新的债务风险。
也正因为此,对于这个“熊孩子”,家长们也没少操心。从2017年5月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简称50号文)开始,相关部门从资管新规、债务防范等方面连续出台了87号文、92号文、192号文等,对PPP行业合规发展作出明确要求。仅在当年底至次年3月末的一次集中清退中,财政部就累计清理了管理库项目1160个,清减投资额1.2万亿元,可谓力度空前。
如今,发改委新规是否会“雪上加霜”?先不着急说“是”或“不是”。评估政策的影响,首先要搞清楚其出台的背景。7月1日新规出台当天,也正是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换言之,发改委新规实际上是政府投资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是这一条例在PPP领域的衔接与细化。
比如,新规要求,PPP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再如,新规强调,除涉密项目外,所有PPP项目须使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分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政府投资条例》虽强调要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但对PPP模式如何执行并未做详细说明。而新规对PPP项目参与方有了明确的参考标准,明确提出“公开招标遴选社会资本时不得排斥、限制民间资本”,但对融资能力不足或无法胜任者将直接淘汰,透露出政府在PPP领域“严监管”的信号。
此外,新规还对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必须满足国务院规定的最低比例,严防可能出现的过度举债融资等问题。
类似这样的表述,在新规中还有不少,这么做的目的其实就一个:促进PPP市场规范化发展。对于广大社会资本来说,新规带来的是将是稳定的预期及发展的利好,一个规范的PPP市场,必定是建立在良好营商环境基础之上的,而良好的营商环境则意味着较低的运营成本,以及由此带来的高收益。
当然,PPP市场目前还存有许多老问题,未来还会出现更多新问题,这些都需要通过发展来加以解决,而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推动PPP市场不断走向成熟,这也是各方所乐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