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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之殇:过犹不及

发布日期:2020-04-26    来源:凤鸣于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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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曾在PPP最火爆的时候在一家咨询公司当过PPP咨询顾问,那会大概是2016年的时候,从国家到地方都大力推动PPP模式,PPP项目更是遍地开花,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的投资总金额一度突破10万亿元。但去年回到中部的家乡,却看到一家同样因PPP起家的咨询公司正步入困境,而好几处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余额不降反而有激增趋势,债务率甚至远高于国际标准线,很多PPP项目搁置或者停止。从自身经历出发,浅显地剖析下PPP模式的失败。

   PPP是一种先进的公共部门管理模式

   PPP模式起源于以布坎南等为首的公共学派,PPP模式试图通过引入市场的资源运作分配方式方法,来解决公共部门冗杂交错的层级、低效率、寻租等问题,通过社会资本与公共部门达成合作,用核心边界条件限制市场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类似于最高或最低限价,让公共部门的公平与市场部门的效率相辅相成。毋庸置疑,这是谋求改革低效率的公共部门的有效方式,是一种先进的公共部门管理模式。并且,在英国、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有过比较成功的案例和实践。

   存在操之过急和一刀切

   财政部几乎是强制地推动PPP模式在全国的应用。其初衷是迫于2008年以后大基建积累的地方债务,尤其是由城投部门借助土地财政形成的隐形债务越滚越大,甚至有局部出现政府债务危机的苗头,推广PPP模式就是意在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充分借助市场的力量。但就现在看来,这种努力是徒劳的,不说化解,反而在某一种程度上推升了地方债务,并且使之更加错综复杂。当初财政基本上是一刀切的叫停了城投等地方融资平台的表外融资行为,而只预留了PPP模式和发债两个口子,但是发债需要通过省一级才能实现。中国县域经济是基础层和支撑层,是经济发展的主要考核主体和对象,并通过有效地激励考核持续地推动整个经济的快速发展。面对强大的GDP考核压力,县级地方政府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谋求PPP模式,以投资驱动实现比较高速且稳定的GDP增长。虽然PPP模式在国外有过成功的案例,且在国内也有了相当的积累,但把PPP模式当作公共预算管理的手段,显然是用错了地方。

   财政部门推?发改部门推?

   在PPP模式的推动过程中,财政部门一直是最有力的推动者和主导者,并且针对整个流程及各个行业领域都出台了细致的操作手册或规定。而相较之下,发改部门则有些相形见绌。财政部门主推PPP模式其实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是:财政部门既是PPP模式的推动者,同时又是PPP模式(公共财政承受能力)的监管者、审核者,这显然是存在一定矛盾的,并使之后续的审批和监管存在松懈或漏洞。而最好的方式应该是,发改部门作为主要推动者,财政部门则履行好审核职责。

   PPP模式的精髓在于运营,而非融资

   当把PPP模式当作公共预算管理的方式的时候,并天然赋予了PPP模式的融资功能。而且随着2015年之后房市股市等金融资产疯狂消停之后,经济面进入了一个挤出泡沫期,而建筑业显然首当其冲地受到了冲击。在此之际,PPP模式给建筑业企业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一时之间,内地假借PPP模式的BT、明股实债的项目非常普遍,基本还是沿用之前发展的老路子,融资-土地开发-还债-再融资-再滚动开发-再还债,只是更多了一些通道和操作空间。PPP模式实际上更应该在于它的运营功能,引入效率、效益、破解公共部门低效率,用市场来分担公共的一部分管理职能。

   总的来说,服务型的政府、精简型的政府、现代化的政府是未来政府发展模式,PPP必然在其中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PPP模式,既不能强推,也不该强退。比较好的方式是,从严筛选、从严审查,先在沿海的某些地方推广,在具有现金流的某些领域推广,在运营环节推广,逐步完善制度、建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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