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如何理解产业发展服务的公共平台属性?
国家鼓励开发区整体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中包括了公共平台,并明确了其具体内容。财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81号)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四)开发区内为中小企业创业、自主创新提供场所服务和技术服务的孵化器、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以及为服务外包、物联网企业提供场所服务和技术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为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国办发〔2017〕7号文进一步提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要整体规划,配套电力、燃气、供热、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人防、治污等设施,并将为企业服务的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平台和必要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统一纳入整体规划”。为落实该指导意见,各地提出高标准整体规划开发区基础设施,如湖北省《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50号)(以下简称鄂政发〔2017〕50号文),倡导以PPP模式改造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在实现“九通一平”基础上,积极推行“新九通一平”,即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和面向21世纪的新经济平台。
产业新城提供产业发展服务实质上就是国家要求建设的公共平台。产业新城核心围绕空间载体、技术、金融、市场、人才、信息以及经营管理服务等开展产业发展服务,每项服务均对应若干具体工作,形成要素流动通道,促使各主体之间产业资源更加频繁地交互。从服务的提供和作用来看,具有开放性、共赢性;从服务的使用和受益特点来看,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从服务的成本和受益范围来看,具有正外部性和普惠性,符合公共服务平台的特点。这样的互动循环内生系统,是提高产业发展服务运营效率和共享程度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基础设施、产业、科技、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统筹发展,对于加速入园企业发展、改善园区环境、提升运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产业发展服务公共平台是新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基础设施一并构成产业新城PPP项目综合性、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内容中基础设施内涵丰富,具有综合性、一体化的特点,其中产业发展服务公共平台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行业服务、专业的咨询服务、审批服务等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高效对接载体空间、产业信息、技术资源和金融资源等服务,对接人才、法律、财税、物流等第三方服务,以及对接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形成包含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了园区基础设施质量和使用效果。
02PPP项目产出说明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产出说明是定义和规范PPP项目产出的文件,是实施方案、采购文件、PPP项目合同以及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产出说明是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平等”。产出说明用来定义和规范PPP项目产出、明确项目产出要求,是PPP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文件和PPP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根据财金〔2017〕1号文,产出说明也是项目识别、准备和采购阶段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产出说明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具有约束力,即代表了政府的需求,也是对社会资本履约管理的重要依据,还是公众监督的重要标准。
产业新城等城镇综合开发类PPP项目,产出说明需要着眼于整体进行编制。产业新城PPP项目不是单体项目的简单捆绑组合,因此产出说明也不能是各子项目产出说明的简单罗列、堆砌,而是要着眼于项目整体,从合作区域发展全局的角度出发,依托区域战略规划、空间规划及产业规划等确定的目标进行编制。从整体上看,产业新城PPP项目产出说明主要涉及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方面:一是城市建设方面,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构建城市框架,提高区域承载力;二是经济发展方面,整合内外资源、打造产业集群、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三是社会民生方面,不断完善公共配套和社会事业软硬件服务,营造宜居宜业环境。通过以上产出,实现合作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产出说明是绩效考核和财政预算支出的根据,要坚持科学、客观、动态原则进行编制。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政府有支付义务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出说明,按照实际绩效直接或通知财政部门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因此产出说明编制应立足实际、结合发展需求,满足SMART原则,即足够具体、可衡量、可完成、有意义和有时间约束,避免因产出说明不规范影响绩效考核和财政支出。
03产业新城PPP项目衡量经济效益的指标有哪些?
产业新城PPP项目经济效益衡量主体分为政府和项目公司两个层次。一是政府经济效益,主要体现为税收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等反映经济产出的指标;二是项目公司经济效益,主要体现为投资利润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反映投资效益的指标。对于产业新城PPP项目而言,两个主体的经济效益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一是合作期限内政府将合作区域内新产生财政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按国家规定纳入地方财政后,按约定比例留存,并将剩余部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统筹安排预算,作为项目公司获得缺口补助等收入的资金来源。二是项目公司获得经绩效考核的服务收入后直接缴纳的各类税费是对政府财政收入的直接贡献,同时合作区域内项目公司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受益者,如各类企业缴纳的产业税收是政府新增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是政府获得经济效益的重要控制手段和直观衡量标准。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以下简称国土资发〔2008〕24号文),投资强度是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为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根据投资强度可以测算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区域内新增落地投投资额,再结合土地出让时序、产业项目落地进度、亩均税收要求等,就可以测算合作区域范围内合作期限内每一年度政府财政收入的多少。
“内部收益率(IRR)”与“投资利润率(ROI)”均是反映项目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区别是前者为动态指标,后者为静态指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以下简称发改投资〔2006〕1325号文),内部收益率包括三种指标,一是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二是项目投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三是投资各方财务内部收益率。以上三种指标皆是以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净现金流为考察对象的动态指标,是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值为零时的折现率,可以体现PPP项目合作期限长的时间特性。而投资利润率是指通过投资而应返还的价值,计算公式为投资回报率=年利润或年均利润÷投资总额,是从静态角度衡量项目的综合收益能力,具有计算简单和时效性等特点。实践中,有的产业新城PPP项目约定的回报机制实质是公基建等每项投入成本的“投资利润率”,而不是“内部收益率”。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投资利润率,结合现金流折现模型则可测算项目公司财务内部收益率,这样测算出的结果应在行业平均水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