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 PPP 项目,政府补偿机制设计的合理与否不仅会影响到社会资本的投资和运营决策,还会影响到项目的实施效果甚至成败。因此,设计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至关重要。
目前学者们已从政府补偿的期权定价、动态调整、契约激励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将政府补偿看作一种期权而对项目进行期权定价,并进一步分析了 PPP 项目中政府采用最低利润担保、允许延迟支付以及取消项目的选择情形,以及政府担保对项目价值的影响和企业延迟期权的最优补偿机制。在此基础上,考虑到PPP 项目运营期长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提出了应该以项目本身收益为依据对运营期实行动态补偿和“三方共赢”的灵活性补贴机制。
上述研究是基于人的完全理性假设,但因 PPP 项目的长期性和人的有限理性通常导致补贴过度或补贴不足问题,因此,部分学者将风险偏好和过度自信等非理性因素引入到 PPP 项目政府补偿契约激励的研究中。吴孝灵等发现政府最优补偿契约可以改变风险偏好下社会资本的初始投资决策,杜杨等考虑了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双方风险偏好存在差异情况下的最优政府补偿机制的选择。此外,私人部门接受政府补偿时,可能会忽视项目实际收益而对未来预期表现出过度自信倾向,并且社会资本的最优投资与其过度自信水平正相关,同时社会资本的过度自信也会影响政府对最优补偿契约的设计和选择。
事实上,非理性因素中除了风险偏好和过度自信外,公平偏好也对行为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组织行为学的研究表明公平偏好确实是影响契约激励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方面,投资方的公平偏好会影响公共部门激励强度的变化;另一方面,投资方的公平偏好会影响公共部门最大期望效用的变化,因此,设计政府补偿机制时有必要考虑社会资本方的公平偏好。
但目前尚未有学者进行研究,本文将公平偏好理论引入到PPP项目政府补偿机制的研究中,借鉴Fehretal.提出的“收入差距厌恶”模型,运用Stackelberg博弈方法探讨社会资本公平偏好对其投资决策和政府补偿机制的影响。
社会资本公平偏好下政府补偿博弈模型构建与求解
PPP项目的政府补偿机制设计构成了一种Stackelberg博弈:政府作为PPP项目合作的主导方,首先需确定政府补偿的水平,社会资本作为追随方,根据政府方的补偿水平和自身的公平偏好,以公平收入水平为参照点进行投资决策,实现自身效用水平最大化;然后政府方在考虑社会资本公平偏好、投资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下确定最优补偿水平,在满足社会资本要求的投资收益情况下实现自身社会效用最大化。
社会资本公平偏好对PPP项目初始投资和政府补偿影响分析
结论1:社会资本最优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公平偏好正相关,且具有公平偏好的社会资本的最优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公平中性下的最优初始投资成本。政府补偿的PP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的公平偏好程度越高,其所愿付出的初始投资就越高,这是因为在政府给予建设和运营补偿的前提下,社会资本往往会认为政府补偿可保证其获取足够的投资回报来弥补初始投资成本,使其感受到公平待遇,为了回报这种“公平”,越是偏好公平的社会资本越是倾向对PPP项目付出更高的投资成本。
结论2:最优运营期补偿系数的大小与社会资本的公平偏好负相关。
结论3:最优年建设成本补偿的选择与最优运营期补偿系数的大小相关,并且两者之间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正相关或负相关,而是受到社会资本单期期望运营收益与单期特许运营收益相对大小的影响。
从结论2和结论3可以发现,社会资本的公平偏好程度越高,政府需要设计的最优运营期补偿系数就越小,但最优运营期补偿系数的确定还要考虑其与年建设成本补偿之间的关系。当社会资本的单期期望运营收益高于单期特许运营收益时,最优年建设成本补偿与最优运营期补偿系数正相关,因这类项目政府运营期不但不对社会资本补偿,还要分享超额的运营收益,如果建设成本需要给予社会资本补偿时,政府要求分享的超额收益越多,社会资本要求的补偿就越高。
实际上这类PPP项目现实中不存在,因项目未来收益高,运营收益可弥补建设投资,政府方不会给予建设成本补偿。当社会资本的单期期望运营收益低于单期特许运营收益时,最优年建设成本补偿与最优运营期补偿系数负相关。这类项目运营期收益低,政府需要对社会资本方补偿,运营期补偿多,建设成本补偿相对就少,运营期补偿少,建设成本补偿相对就多。政府视自身经济实力来选择,拟建设期多补偿,就选择公平偏好高的社会资本,否则选择公平偏好低的社会资本。
结论4:社会资本的公平偏好对最优年建设成本补偿的影响并不是严格的正相关或负相关,而是受到公平参照点(同类项目平均收益水平F)的影响。公平参照点高,公平偏好与最优建设成本补偿正相关;公平参照点低,则负相关;公平参照点在某个特定值时,不相关。
由结论4可知:当社会资本存在公平偏好时,最优年建设成本补偿会受到同类项目平均收益水平F这个公平参照点的影响。这是由于具有平偏好的社会资本在合作前会将项目收益的期望值与同类项目收益进行比较,而年建设成本补偿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是固定的可预见的收益,所以当社会资本公平偏好高时,同类项目收益水平F越高,需要的建设成本补偿就越高,同类项目收益水平F越低,需要的建设成本补偿就越低;当社会资本公平偏好低时,同类收益水平F越高,需要的建设成本补偿越低,同类项目收益水平F越低,反而需要的建设成本补偿高。因此,政府在确定年建设成本补偿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资本公平偏好程度的高低及公平参照点的影响。
社会资本公平偏好影响政府补偿的研究结论
1.社会资本所愿意付出的初始投资成本随公平偏好程度的增高而增高。
2.社会资本的公平偏好对政府最优年建设成本补偿的影响并不是严格的正相关或负相关,而是取决于公平参照点(同类项目平均收益水平)的高低,具体而言,当公平参照点较高时,最优年建设成本补偿与公平偏好程度正相关;当公平参照点较低时,最优年建设成本补偿与公平偏好程度负相关。
3.政府应当根据PPP项目的特点、社会资本单期特许运营收益与单期期望运营收益的相对大小以及对社会资本公平偏好程度的了解,协调年建设成本补偿与运营期补偿系数的关系,设计最优的政府补偿机制。
4.在仅考虑公平偏好的情况下,政府效用与公平偏好程度负相关,但是不同的单期期望运营收益水平下,公平参照点的高低对政府效用的影响不同。为了最大化政府效用,对于单期期望运营收益较高的项目,政府应尽量选择公平参照点和公平偏好程度均低的社会资本参与方,设计较低的年建设成本补偿和较高的运营期补偿系数;对于单期期望运营收益较低的项目,政府应尽量选择公平参照点高而公平偏好低的社会资本参与方,设计较高的年建设成本补偿和运营期补偿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