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PP项目的实践过程中,受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出现了影响PPP项目持续运行的不和谐因素。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PPP项目中错综复杂的组织关系,导致政府责任缺位、越位等问题频发。下文将阐述政府责任的内涵及其定位,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
一、PPP项目政府责任概述
(一)PPP项目政府定位
PPP项目中的政府定位包括政府角色定位和政府职能定位。政府职能即政府的职责和功能,是政府依法管理诸多领域时的职责和功能。政府角色是将政府人格化,以定位其功能和作用。政府角色通过公职人员的行为体现,是对公职人员具体职务及与职务相关行为的抽象和归纳。
综上所述,本文将PPP项目中的政府定位定义为:政府为保证PPP项目的公平与效率,明确并规范政府观念、职能、作用、监管等内容的进程。
(二)政府责任概念
广义的政府责任,是指对公众的需求作出积极的回应措施,公正有效地实现公众需求。狭义的政府责任,是指法律责任和违背法律的后果。政府责任包含了政治、道德、行政、诉讼和侵权赔偿等五个层面内容。
政府责任具有时序性,即政府除了对以前和现在的问题负责,还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前进行责任规划,制定具有超前性的政策控制未知风险。由此将PPP项目的政府责任定义为:政府应为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相关支持,并且应该具有超前意识以及风险意识,对于PPP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矛盾进行控制。由于政府责任的属性和责任主体不同,在政府责任的划分上也不尽相同。通常存在三类说(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四类说(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五类说(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道德责任、生态责任)等3种划分类型。
(三)PPP项目政府责任主体的界定
政府是具有制定并执行、贯彻和解释、运用法律,进行阶级统治、权利执行、政治调控和社会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
按层级划分,可将政府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级机构。中央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全国性事务的统筹规划;而地方政府具有区域性质。
广义的地方政府泛指其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国家机构,狭义的地方政府只包括行政机关。
由于PPP项目具有地域性特点,且相较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一般作为直接参与者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中进行相关事务的管理与监督。因此论文所研究的PPP项目政府责任主体指的是广义的地方政府。
二、PPP项目组织界面界定
PPP项目具有时间长、风险大、参与方众多、组织关系复杂的特点,PPP项目组织随着项目的实施阶段动态变化,因此构建科学的组织结构、明确组织成员定位、明确各方权责、提升组织成员的合作空间,对于实现共同组织既定目标极为重要,因此本论文的研究重点为PPP项目的组织界面。
“界面”(Interface)最初于工程技术领域提出,以此描述各类机械设备的接口关系,清晰地说明了各要素之间的连接关系以及物体或系统组分之间的结合状态,反映了各组织部门之间在信息、物资等要素上的交互作用状况。
PPP项目为大型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上述界面分类,根据集成单元的性状和存在形态将其分为实体界面、合同界面和组织界面三类。
实体界面指的是存在于建设项目中的建筑实体部位连接;合同界面指的是由于项目分包方式的差异所产生的联系;组织界面指的是存在互动关系的组织主体间的沟通与协作状态。
综上所述,论文对PPP项目的组织界面的定义:由实体界面和合同界面组成,PPP项目各利益主体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上的一种协作关系。按照组织界面的存在位置及PPP项目各利益主体的隶属关系,将PPP项目组织界面分为纵向、横向和斜向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