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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新宠儿:PPP模式

发布日期:2015-03-16    来源:中国房地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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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模式并不意味着“国退民进”,它其实是一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非传统的替代性模式。

  众所周知,基础设施是一个城市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1994年,世界银行便曾在其报告中提及,“基础设施如果不是经济发展的引擎,也是经济活动的车轮”。在城镇化进行的过程中,基础设施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3年底,国家财政部正式将PPP模式作为深化改革的抓手,也由此使得PPP模式在国内持续升温,并得到各地政府空前的关注。

  “据我们观察,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等核心部委前头,非常明确地推动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的举措,这尚属首次,而且力度空前。”上海济邦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邦咨询”)总经理张燎在接受《中国房地产金融》专访时如此感叹。

  PPP≠“国进民退”

  所谓的PPP,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中文译为“公私合作模式”,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发基础设施的一种模式。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王守清认为,PPP模式未来或必将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开发的主要模式之一,“政府和企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既可以解决政府资金不足,又能更好地提供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

  由于民营资本的介入,有人将PPP模式解读为“国退民进”。对此,作为该领域内的资深人员,张燎澄清说,PPP模式并不意味着“国退民进”,它其实是一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非传统的替代性模式。

  “比如养老院、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达到一定的完善程度。但是,社会资本完全可以进行替代。”某种程度上,PPP或许的确给人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国有资本退出,而民营资本进入。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开始了PPP模式及各种演变模式的应用,特别是八十年代后期至九十年代后期以外商为主导的BOT(Build- 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模式),以及九十年代后期至今以国企为主导的BT(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

  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建设,这些PPP项目和模式均存在大量问题。一个主要原因便是,国内目前与PPP模式相关的法规政策层次较低,尚未有国家层面的立法。不过,随着中央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尤其是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这一来自政府的明确信号也意味着,为公众提供完善、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成为城市公共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

  张燎认为,“国退民进”的关键聚焦于产权层面,是国有资本彻底退出、民营资本介入。但是PPP模式则是让政府退到后台,将前台让给社会资本来服务。“当然,政府依然会对公共服务价格、服务质量进行监管。且大多数政府项目的资产所有权依然归属政府所有。”

  4万亿后遗症

  作为国内最早投身于市政公用和基础设施领域的专业咨询公司,济邦咨询曾协助国内多地政府和地区成功完成大量的PPP项目,涉足水务、环保、道路交通等多个市政公用的基础设施领域。

  由于涉足国内多个城市和地区的基础建设项目,张燎显然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最直接的感触和体验。他说,从2008年底的4万亿投资至今,自己最大的感受便是基建增速开始放缓;同时,基建项目也正在从经济基础设施向社会基础设施转变;另外,政府基建项目的融资渠道也正在发生变化。

  由2008 年底的4万亿催生出来大量的政府基础设施项目。从微观层面来看,虽然大量城市的面貌焕然一新,但随着大量资金的投资,也形成了很多负债及低效资产。“很多地区的政府财务、债务非常沉重。如果继续新增投资,其增幅肯定没有此前来得这么大,因此基建项目投资增幅也出现放缓的局势。”

  增幅放缓的同时,也出现另一新现象。在不少农村、城镇中,一直流传的“想要富,先筑路”,也从侧面验证了不少地方政府对经济基础设施,如道路、交通、能源等项目的偏好。但是,随着整体经济的下行,更多涉及民生的社会基础设施开始成为基建发展的一个新重点。

蔡燕兰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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