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11月7日,援埃塞俄比亚阿巴-萨姆尔(Aba Samuel)水电站项目通过内部竣工验收后。 11月17日,中、埃项目双方又共同签署了该项目“工程合格证书”,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至此,援埃塞俄比亚阿巴-萨姆尔(Aba Samuel)水电站内部竣工验收、对外技术验收全部完成,正式开始投入商业运行。 援埃塞俄比亚阿巴-萨姆尔(Aba Samuel)水电站项目是商务部第一个采用EPC 实施模式的水电站援建项目,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大坝、厂房等设施,改建引水系统,重新安装水轮发电机组,恢复其发电功能,总装机容量为6.6兆瓦。华东院承担本项目可行性考察、专业考察工作,并承担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实施。施工分包方为水电十一局,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工程于2014年11月开工。
该项目实施意义重大,其建设倾注了中方对埃塞人民真挚的友情。项目实施两年来,得到了中国商务部、水利部、中国驻埃塞大使馆及经参处的高度重视,高层领导多次前往现场视察;埃塞财经合作部、水利灌溉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地方政府等部门的也高度重视,埃塞国家工程设计和监理公司、亚的斯亚贝巴大学还分别组织人员来工地参观学习。
接下来,中、埃项目双方将积极协助各自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后续的工程移交工作,使本工程及时发挥援外项目的效益,促进埃塞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成为一个造福于埃塞当地的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