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争取金融服务政策。在深入研究现行涉外金融管理政策和自贸区特殊金融政策的基础上,先后向省里提出《关于在烟台中韩产业园框架下争取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议》和《关于支持烟台强化对韩金融合作的请示》。省里分别从组织机构设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等方面给予中韩(烟台)产业园10项具体扶持政策,其中,允许韩商独资或控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全省新的突破。二是创新基金管理模式。以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争取设立了中韩(烟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韩(烟台)产业园发展基金、国寿中韩(烟台)产业园发展基金等3支服务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的专项基金,基金规模达到70亿元,强化对产业园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及中韩合作产业支持。积极探讨与韩国青湖集团就以平行基金形式合作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三是扩大跨境金融服务。推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韩国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试点,全年办理5家企业9笔人民币借款业务,实际借入资金18.77亿元,平均利率为3.75%,较同期烟台企业境内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1.75个百分点。推进韩元柜台挂牌交易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全市人民币对韩元柜台累计交易10370笔,交易额1.27亿元,对韩跨境人民币交易70.41亿元,有力促进了对韩交往和贸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