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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与宁夏签署经济社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日期:2015-07-17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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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至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自治区主席刘慧率领宁夏党政代表团在我区考察。13日下午,内蒙古·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合作交流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双方共同签署内蒙古·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主持座谈会并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讲话。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刘慧分别介绍两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李建华指出,新形势下,深化两区交流合作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希望两区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环境下密切合作、取长补短、互利共赢。一是共同推动“一 带一路”建设,着眼和服务国家开放大战略,发挥内蒙古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中蒙博览会,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中阿博览会等平台优势,探索一些互促共进的机制,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推进两区全方位对外开放。二是共同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重点铁路,联手打 通两区跨省公路,合力推进黄河宁蒙河段防洪等水利工程建设。三是共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能源化工、特色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不断创 造出更多利益契合点和合作增长点。四是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建立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等合作机制,保护好黄河湿地和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在节能减排、 沙漠综合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五是共同做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为国家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作出重要贡献。

   座谈会后,巴特尔和刘慧分别代表内蒙古和宁夏共同签署了内蒙古·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蒙古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在共同推进重大 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共同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能源化工领域合作、加强农牧林业合作、加快商贸物流通道建设、加强环境及生态保护、促进社会事业互动发 展、建立健全交流合作机制等领域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进一步推动两区共赢发展、增进两区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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