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的项目单位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申请用海总面积677.5510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517.4925公顷,海底电缆管道160.0585公顷),该项目光伏场区、海上升压站的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海缆的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年限27年。
该公示的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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