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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上的PPP怎么玩

发布日期:2017-05-24    来源:北京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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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合作新征程启幕,如何为国际合作项目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成为了各国迫切关注的焦点问题。正在此时,既能缓解政府资金压力,又能撬动社会资本的PPP映入人们眼帘。记者5月17日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提出,双方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PPP模式,这也是对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致辞中提出“要推广PPP”的具体落实。不过业界指出,目前国内PPP尚存融资难、利润低等难题,社会资本出海参与PPP还需兼顾各国法律环境不同、银行融资门槛不一等风险,百余国家如何玩转跨国PPP项目,业界拭目以待。

   PPP成缓解各国财政压力良方

   日前,国家发改委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就建立健全PPP法律制度和框架体系、筛选PPP项目典型案例、建立“一带一路”PPP国际专家库、建立“一带一路”PPP对话机制等4个方面做了具体约定。为做好落实工作,日前,双方还表示要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合作尽快取得实质进展,充分发挥PPP模式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实际上,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就强调,要建立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创新投资和融资模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国家发改委表示,签署《谅解备忘录》是对习近平讲话精神的具体落实,也是高峰论坛取得的重要成果。

   不仅如此,业界消息称,本周内,国家发改委还就推广PPP模式连续召开三场发布会,分别与金融机构、专家、社会资本座谈,就推广PPP模式中存在的政策法规、退出机制、项目运营和回报机制等问题向多方了解情况。

   参加了上述国家发改委举办的专家座谈会的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PPP之所以对于“一带一路”建设如此重要,是因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主要集中在基建、交通、能源、电信等领域,这些项目的投资成本往往上千万甚至超亿元,如果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可能会给沿线原本经济就不发达的国家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PPP搭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桥梁,既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也为社会资本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

   此外,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还向记者分析称,如果项目采取PPP模式建设,后期很可能将有社会资本运营管理,相较于政府,社会资本会更看重投资回报率,为了获取更多的顾客与更高的效益,运营模式将更加灵活,服务质量和水平也有望得到提高。

   “从本质上来说,跨国PPP项目的模式与国内PPP项目是一致的,只是国内企业的合作对象由我国各级政府变成了外国政府”,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告诉记者,如果PPP能在“一带一路”中得到有效应用,就能从很大程度上弥补目前跨国投资所存在的资金缺口。

   法律体系不同或引纠纷

   不过,虽然PPP模式有助于缓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的财政压力,但业界普遍认为,我国本土企业要想走出国门参与跨国PPP项目,仍面临各国政策制度存差异、国与国之间协调能力待提高、本土企业竞争力需加强等三方面问题。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清华大学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副院长王守清告诉记者,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我国的法律体系完全不同,如果企业没有对某一具体国家进行长期而深入的调研,“想当然”的进行投资,在审批程序、土地获得方式、项目环保要求等各方面都可能遇到阻碍,一旦引起法律纠纷,仅凭国内的法律知识还不足以解决,需要了解当地法律条例的律师协调,可能耽误项目进展。

   而在国与国之间的协调能力方面,专家则表示,跨国PPP项目中的投资洽谈、项目设计、行业标准等方面的共识,都是由我国本土企业与他国政府和企业进行沟通,如何找到各国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如何组建有效的多边协调机构,如果构建公正透明的区域联合监管框架,都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此外,金永祥提醒称,在我国本土企业有意走出国门之时起,企业将面临的就将是来自与国际的挑战,与部分跨国公司相比,我国本土企业的国际经营管理经验与水平、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还有所欠缺,国际话语权还有待提高。

   仍需健全多边协调机制

   对于上述问题,金永祥建议称,本土企业出海之初最好不要同时投资太多国家,可以在一个国家深耕细作,更加详尽的做好前期调研,最大限度避免投资风险。而对于政府来说,则要帮助企业健全多变协调机制,建立沟通平台与监管框架,确保跨国PPP项目顺利落地的同时,也更加全面的对境外资金进行了监管。

   据了解,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已经会同13部委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商务部也表态将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指导中国企业根据东道国实际需求,积极稳妥建设合作区。截至2016年底,我国企业在36个国家在建合作区77个,累计投资241.9亿美元。

   业界指出,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力度不断加大,交通、能源等领域的投资项目与额度也与日俱增,PPP无疑是缓解投融资难题的方式之一。但跨国PPP项目即要面临以往国内项目盈利难的问题,也要兼顾各国法律环境不同、银行融资门槛不一等风险。还有专家指出,目前,许多国际金融机构由于经验不足,对于跨国PPP项目的反映较为迟缓,对接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各国还需加强联动,推进跨国PPP项目。

   贾康还建议称,在“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的节点上,我国应该积极地由规划部门和相关的管理部门有意识地作出一些具有示范效应、标杆性的创新方案,积极组织交流一些具体的、值得推广的案例经验和示范项目。

   实际上,5月2日,国家发改委就曾发布消息称,“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共收到来自央企和地方申报的项目44个,从项目类别来看,申报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运输、信息化、环保、园区等5大类项目。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一带一路”PPP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筛选出若干典型案例进行推广,提高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

   此外,贾康还表示,PPP天然对接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其他创新,更需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其中,PPP可以对接政策性融资、普惠金融及绿色金融等。他还建议,可以让国内外高校和研究中心广泛参与“一带一路”定向咨询服务实践,将理论和实践更好结合,实现多赢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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